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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申請事宜 (請於115年10月20日前送件申請)

「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申請事宜
(請於115年10月20日前送件申請)


一、申請資格
博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在學學生(以當學年度註冊年級為準): 
1.初次申請者: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;或曾獲本獎學金但前一學年度未受領者。 
2.續領申請者:前一學年度獲本獎學金之博士班二至三年級學生。 
3.不得申請條件: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者,或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 
二、申請應繳文件
檢附下列紙本資料一式 5 份:
• 共同項目: 
o博士班歷年成績單(含排名;博士班一年級第一學期申請者免附)。 
o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之學術發表紀錄及參與研究/產學計畫證明資料(無則免附)。 
o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(如語言能力證明、證照等)。 
•初次申請者:須加附「在學期間研究規劃」及「自我推薦書」。
•續領申請者:須加附「該學年度研究規劃」(將參酌已繳交之年度成果報告書與輔導紀錄進行審查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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