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第2學期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時間:114/2/17-19(逾期不受理)

1.依本校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第六點: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,每學期辦理一次,其申請及考試事宜由各系(所)自行受理,並檢附成績送教務處登錄。

2.本學期113(2)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時間為:114年2月17-19日。(逾期不受理)

3.於申請時間內填寫「博士生資格考試申請表」向所屬研究所申請。

4.本學期113(2)博士班資格考時間為:114年4月15日(星期二);考試地點與座位表於考前1週另行公告。

5.申請表如附加檔案。

6.相關法規請至教務處教務組/相關法規中查詢:https://reg.pccu.edu.tw/p/426-1040-17.php?Lang=zh-tw

 

考試科目

(一)國家發展理論與實際

(二)兩岸關係專題研究

(三)當代中國大陸研究